关于设立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失物招领处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10-30  作者:   编辑:何岩   浏览次数:  

全院师生:

为扎实推进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,践行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”宗旨,解决校园物品遗失、查找不便的问题,方便师生上交、认领遗失物品,现设立文化遗产与设计学院英才校区失物招领处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招领地点:英才校区2206办公室

2、办理时间:工作日9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

3、相关要求

(1)拾获物品的师生,请在上述时间送至 2206办公室登记上交;

(2)遗失物品的师生,前来认领时,请携带校园卡等有效证件,如有贵重物品提供购买凭证,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;

(3)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,提高防范意识;招领处仅负责遗失物品登记保管,不承担物品损坏、丢失等相关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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